浙江浙临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0年,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钱王街388号经贸大厦四楼。成立十八载以来,扎根于临安本土,稳固发展,我所系浙江农林大学法学院法学实践基地,并长期从事农林大学法学实务指导工作,向社会输送法律人才,... 详细>>
律师姓名:浙江浙临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号码:0571-63718164
手机号码:15958135663
邮箱地址:zlls164@163.com
执业证号:31330000725275079F
执业机构:浙江浙临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钱王街388号经贸大厦四楼
公司章程的基本特征有哪些?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章,公司法明确规定了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自治性、真实性、公开性等特征。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章,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
公司章程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法定性。
法定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的法律地位、主要内容及修改程序、效力都由法律强制规定,任何公司都不得违反。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条件之一,无论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须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并且必须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2、自治性。
自治性主要体现在:
其一,公司章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不是由国家而是由公司依法自行制定的,是公司股东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
其二,公司章程是一种法律以外的行为规范,由公司自己来执行,无须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
其三,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规章,其效力仅及于公司和相关当事人,而不具有普遍约束力。
3、真实性。
真实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记载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与实际相符的事实。
4、公开性。
公开性主要是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章程的内容不仅要对投资人公开,还要对包括债权人在内的一般社会公众公开。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