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临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0年,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钱王街388号经贸大厦四楼。成立十八载以来,扎根于临安本土,稳固发展,我所系浙江农林大学法学院法学实践基地,并长期从事农林大学法学实务指导工作,向社会输送法律人才,...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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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过营业执照的都知道,营业执照的正本要悬挂在墙上,而副本用来外出办事的。 营业执照副本的法律效力和正本是一样的,工商部门对经营者持有的副本数量也没有限制。那么三证合一后还有副本吗?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副本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副本吗
这个是当然有的,正本要悬挂上墙,副本用于外出办事。
三证合一”从2015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从2015年10月1日起,对于新设立的企业,将由工商行政部门一窗受理,核发一个加载了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的营业执照,这个新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了之前的三种证照(指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底为过渡期。2015年10月1日前办的原营业执照(包含“一证三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仍可继续使用。在办理企业类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时,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原营业执照(包含“一证三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由企业登记机关收缴、存档。
过渡期一旦过了,从2018年1月1日起,一律改为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
通过电子外网省级工商税务信息交换平台把相关信息推送至税务前置机,再实时分配到县(区)税务机关,经确认后同步到税务登记模块,补入税务专有信息后,保存为完整的税务登记信息。对于工商登记已采集信息,税务机关不再重复采集。“一照一码”制,实现了一窗受理、一户一码、一照通用;实现一网互联、材料与信息共享;实现联动管理,实行“一处受罚,处处受罚”。
二、那么哪些业务用“三证合一”模式办理?
第一:在办理设立登记业务的时候,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各类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需要采用“三证合一”登记模式办理,企业集团、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不可采用“三证合一”登记模式办理
第二:除了办理设立登记业务可采用“三证合一”登记模式办理,像商事主体的变更(备案)、注销仍然按照原来的登记模式由原来的四个部门分别办理。
现在大家都提倡环保,那实行新的政策后,像内资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各类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的设立登记都可以通过无纸化网上申请办理,但是除了需要提交第三方纸质材料的除外。
三、企业申请换发执照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第一:已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企业,需要提交:
1、换照申请,
2、委托授权书,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
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5、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第二:未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企业,需要提交: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3、《财务负责人信息表》,
4、《联络员信息表》,
5、声明,
6、委托授权书,
7、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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